TOP榜写作榜手机小说

最近更新新书入库全部小说

纯爱小说网 >> 言情总裁 >> 纳妾记 >> 浅论明代妇女法律地位的提高(摘要转贴)

浅论明代妇女法律地位的提高(摘要转贴) (2/3)

判刑较重,与唐宋律相似。可见,明代为人女的法律地位,首先是服从父辈,而在同辈兄弟姐妹中,主要依“长幼之序”划分其地位的高低。

关于未嫁女的财产继承权,在我国在古代社会,未嫁女按照“长幼有序”lún_lǐ,确定了她们的名份地位,但是在财产继承权上,未嫁女不再享有“长幼有序”的特权,因为以男权为中心的封建社会,男子是法定继承人,而女子则不是继承门户的法定继承人,直到唐代,对于女子的继承权才从法律上予于承认,唐律《开元令ap;#8226;产令》规定:“诸应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姐、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由此可见,唐朝在室女有财产继承权。在份额上依法律规定获得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

明律只是在户绝的情况下,才承认未嫁女的法定继承权,即“果无同宗应继,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8]唐宋元朝的法律都有规定,内容上大致相同,承认在户绝情况下,财产由女继承。所不同之处,宋律的《丧葬》令规定“若之人在日,自有遗嘱处分,证验分明者,不用此令,”即父母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剥夺未嫁女继承遗产权利。而元律则明确则明确肯定户绝,女可继承,可见,宋时还受遗嘱的制约,元代则享有绝对的继承权,相比之下,明律对此规定稍显苛刻,那就是必须“无同宗应继承者”的情况下,女子方可继承,这种有条件的继承比之唐、元律无疑是女性继承权的削弱。总之明代未嫁女的财产继承权较之前代大大削弱。

三、既嫁后地位的提高

在古代社会,妻的概念很宽泛,既包括正妻,即通常所说的“生母”,此外还有妾。限于篇幅,本文所讨论的明代“为人妻”,是以正妻为研究对象,明代“为人妻”的法律地位,基本上沿袭汉以来传统社会中家庭主妇的身份和地位,即遵循“三纲”之一的“夫为妻纲”原则,从而造成在法律上“夫尊妻卑”局面,但是在明代的一些法律条文也透露出一定的保护妇女权利的气息,这为明代妇女地位提高提供了法律保证。

一是为妻的人身权。在明律上,“夫尊妻卑表现在夫妻相互犯罪时的“同罪异法罚”,这必然造成妻子人身权的损害,如妻子打丈夫,“仗一百”,至折伤以上,“各加凡人三等”;而丈夫殴打妻子,“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在《唐律》中也有类似规定,可见,在相同斗伤程度下,法律对妻子的处罚,远远重于对丈夫的处罚。更有甚者,丈夫过失殴杀妻子,唐、宋、明、清律一概列为“各勿论”,可见,各朝法律都把妻子视为丈夫的私有财产,甚至妻子的生命也得不到保障。

二是为妻的财产权。唐朝,妻的财产权既包括出嫁时的嫁妆,也包括“户绝”情况下,依法继承本家家产,唐文宗元成元年《教节文》规定,户绝时“无男空有女,女出嫁者,令女合得财产”[9]元朝一般的妇女,可以自由处分嫁妆,《元典省户部ap;#8226;》“五兄弟分争家产事条例”规定:“应分家财,若因……妻家所得财物,不在分限”:“对于改嫁的妇女,不论是生前离异,还是夫死寡居,但如果要再嫁他人,其随嫁妆”一听前夫之家为主,并许随身搬取。

明代以后,随着统治者对妇女贞节控制的日趋严格以及统治者对女性离婚改嫁及寡妇再嫁行为的歧视,原属于出嫁女的个人财产—嫁妆已逐渐演变为夫家财产的一部分,明朝法律对此作出限制:“凡妇人夫亡无子……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嫁妆并听前夫之家为主。”对于寡妇守节者则允许其继承遗产,同时还做出“合承夫分”的规定,可见,明律规定妻子实质上没有财产权。

但在明代的实际情况中,并非如此,比如《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王三巧被休后改嫁吴进士,原夫蒋兴哥并不阻拦,临嫁之前,“将楼上十六个箱笼,原封不动”送去,当个陪嫁。孟玉楼、李瓶儿改嫁时也带走许多财产。

三是为妻的离婚权。唐以后法律把“若夫妻不相和谐,而两愿离者,不坐”作为离婚原则,也就是离婚只要在两厢情愿的前提下即可实现,即协议离婚。此外还规定“凡妻无应出及义绝之壮而出之者,杖八十。虽犯亡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成二等追还完聚。”[10]这“七出”是指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七出又称七去,或七弃,是为中国古代传统之休妻条件,而“三不去”是指“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贪贱后富贵。”这是明律对于出妻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维护了妇女的权利。但在实际情况中,若妇犯恶疾,犯奸,“三不去”的限制往往无效。夫纵容妻、妾与人通奸,夫逃之过三年者,殴妻折至折伤以上,典雇妻子、被夫之父母非理殴伤以上情况,妻子可向丈夫提出离婚,但明代很忌讳离婚的。

四是为妻的改嫁权。明律规定寡妇改嫁有公婆作主,而明朝社会风气大变,妇女在实际生活中有了较宽泛的改嫁权。女教书对于寡妇守节与否,认为应由自己作决定,比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王婆向潘金莲说道,初嫁从亲,再嫁由身,阿叔如何管理。”潘金莲最终自己主婚,再嫁西门庆,而且夫丧改嫁已成为一般民间妇女的基本价值取向,社会舆论也


状态提示:浅论明代妇女法律地位的提高(摘要转贴)
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纳妾记最新章节 - 纳妾记全文阅读 - 纳妾记txt下载 - 沐轶的全部小说 - 纳妾记 纯爱小说网

猜你喜欢: 绯梦传奇之寒月剑木偶奇遇记(瓶邪同人)天上掉下个傻天真[盗墓]万世所倾夜歌难笙夜有情玉碎不死不休[霍比特人]一如之剑[综]最美遇见你武髓这个超市不太对[洪荒]诡行天下[七五同人]妩媚大秦[火影]百柱斑世界平行哥哥们的禁脔美漫之BOSS入侵看电影偶遇学姐咒杀欲望花都市风天赐良缘情迷女人香(猫鼠同人)(猫鼠)师说客官,里面请~演技帝日常[综英美](家教同人)[家教-2718]路程不知深浅生死契阔当雍正穿成乾隆[还珠同人]放肆的青春:健壮少年在精液沐浴下的成长史[HP/DH]琉璃色
完本推荐: 梨花满地不开门我可以和你一起住吗[娱乐圈]骚包小狐狸普普通通大师姐男神逆袭娇娘春闺民国之逆光日记欲焰焚心(H)反派师父不好当今天的我们自古锦鲤多挂比[娱乐圈]论重生的自我修养性别不同怎么能谈恋爱重生之沦陷快穿之万人迷Ⅱ见习噬魂师[穿书]总有人想搞我反派他只想学习[穿书]重生之归于田园陆家二少全世界都想和谐我穿越之侍寝吧,太上皇快穿]狂奔不止武林高手巨星复仇[重生]
最近更新: 日本女星之处刑官良家人妻系列前传-淫蛇御经我和小雪的故事古今乱谈母子情七零年代致富手册阿庆妈妈狂想曲春风乱渡玉门关鸳鸯媚让存在感消失的手链央视一姐的淫奴生活银月城的日常超淫荡母子金庸世界夜魔之血七十年代美好生活录怎样使用四年时间杀死一个你爱的女生性奴美母黑水尸棺魅魔伴身网游之王者归来傲剑临天帝国淫乱(第一部)姨娘的丝袜她跟爸爸离婚,我十二岁就要当爸爸啦吻痕(全)穿越天龙八部之风流虚雨近亲相奸战场的女武神h妹妹的诱惑

纳妾记最新章节手机版 - 纳妾记全文阅读手机版 - 纳妾记txt下载手机版 - 沐轶的全部小说 - 纳妾记 纯爱小说网移动版 - 纯爱小说网手机站